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独立事业法人单位,隶属于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托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团队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须为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3)本科学历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硕士研究生学历需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符合从事拟选工作岗位资格条件要求;
5)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及相关专业软件;具备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沟通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工程建设管理(1名)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等建筑类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熟悉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二)综合管理岗(1名)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等建筑类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熟悉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稿撰写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本行业一般行政公文及材料拟定。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西安高新区门户网:https://xdz.xa.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7日(11月17日18:00报名将自动截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3)报名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1401室。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君老师/魏老师:029-89388655。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7日
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携带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如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公示及试用期期间。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审查后退还,仅收取复印件留档,收取材料概不退还。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测评,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2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
(五)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及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2)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百分制,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背景调查人员名单。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机构出具体检报告。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背景调查
1)背景调查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学习及工作表现、个人征信、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
2)如发现个人情况与岗位条件不符、瞒报谎报个人信息等,则背景调查不合格,取消相应人员应聘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聘用人员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所有。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