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名,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任务包括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工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工业投资。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承担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工作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包括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提供信息、资金等方面咨询服务;推广先进技术、成熟、适用技术,促进技术创新;联系和引导各类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承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业推广、人才培训项目组织、发展研究等工作。同时负责珠海企业服务平台(政企通)日常管理、运营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还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0月27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职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招聘实行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24时。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gxjbgs@zhuhai.gov.cn邮箱(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例如:张三报考02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提交):①《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合同制职员报名表》《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3);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④根据本人身份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如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材料等;⑤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聘单位通知。招聘单位将在公布笔试名单前按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告知初审结果。
1.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事项,将于2023年11月9日24时前在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行政综合能力、写作能力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均入围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告知考生,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于2023年11月14日24时前在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四)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11月15日24时前在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劳动合同》。
十、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13208/2538211,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59802。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附件:1.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xls
3.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