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选聘条件
1.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编制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在编在职人员;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园林专业;
4.1985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5.历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师身份的,需当地所属教育部门批准方可报名。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一般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及其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0月27日。
6.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选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台州建设大楼715室;网络报名电子邮箱地址:tzjsksbm@163.com。联系电话:0576-8851783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交填写好的《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A4纸打印,同时发送至报名邮箱),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人员需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一并发至报名邮箱(报名邮件主题注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姓名,并来电确认)。通过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的,参加笔试前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校验。报名人员面试前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选聘职位数比例未达到3:1,按比例削减或取消选聘职位数。
(三)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40%。如现场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聘职位数比例未达到3:1,按比例削减或取消选聘职位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成绩占总分60%。如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五)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人选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由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在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