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决定依次在广州、湛江地区设立考点,面向全国201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应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2015、2016年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生除外),及国(境)外2015、2016年已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应届毕业生》(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按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按“广东医科大字(考点1)、南方医科大学(考点2)”的顺序,依次对各岗位招聘人数进行调整,额满为止。即:考点1招聘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情况对相应岗位进行调整,形成《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表(考点2)》后,在考点2进行招聘,依此类推。各考点报考《岗位表》将及时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关注。具体程序及方法如下:
1.报名方式。
考点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点2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方式。各考点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附件)
3.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1)《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原件1份;(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右上角,另1张备用);(3)身份证(双面)、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4)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已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2015年和2016年毕业生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5)持有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一份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附件3),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选无效。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工作经历不包含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
——考点1: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参加笔试;
——考点2:现场报名人员,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事项,将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照1:3的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考试。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满分为100,合格线为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比例末位排名并列的,可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查询。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答辩方式,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及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公告为准。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四)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入围体检者初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体检、考察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斗门区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2、因各种原因在确定为聘用人员后三个月内未办结调动入编手续的;
3、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5510210、0756-5552646,监督电话:0756-5522392。
2.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4.报名时间及地点
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