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永嘉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的驾驶员须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永嘉县户籍,退伍军人优先;
2.学历:高中毕业,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9日之后出生);
4.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或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实际驾龄,期间未出现过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酒驾记录;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
永嘉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905室)
报名办法
报名者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以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一份《永嘉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职工(驾驶员)报名表》(附下图,请自行扫码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考试(笔试、技能测试)
笔试
根据报名情况,考生进行驾驶员入职考试(交通法规、车辆常识等内容),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取消资格。
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人选。技能测试主要是考生的驾驶技术、车辆检查和复杂路况的处理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取消录取资格。具体考试时间另行同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并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情况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如有疑问,可咨询永嘉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57760568、18358716900,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