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财政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财政业务岗位:1名(男);
2.财政业务岗位:1名(女)。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长兴户口或长兴生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5.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要求会计学、财政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法: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携相关证件材料到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人才大厦508办公室(可从一楼全季酒店进门后右手侧两台电梯上),联系方式:6590370(费老师)。
3.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是长兴生源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该岗位报名总人数不超过1:6的,直接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没有笔试环节,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面试结束后,从高到低以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与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公布,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该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财政局局组宣人事科负责解释。
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72-6256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