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安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安吉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126名,其中县级单位111名,乡镇卫生院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户籍不限);
2.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且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中等专业历年医学类毕业生(2017年5月26日前具备安吉县常住户口,以户口簿为准)。
上述人员中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2017年5月26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招聘岗位需执(职)业资格和相关职称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2017年5月26日之前)取得。
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鉴于本次招聘的人员需要在2017年8月底前到岗,不支持目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和“招聘与招录”并轨的2017年毕业的定向培养生在此期间提前解除与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培养协议,因此此类人员不视为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3.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5月26日至1999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部分招聘岗位要求“2年(或5年)及以上县级医院工作经历”是指:2017年5月26日前在县级二乙以上医院累计2年(或5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17年安吉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计划表》。
三、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调剂→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在统一的网上报名平台上进行,不接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形式报名。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8:30-5月26日16:00。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30—21: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 www.zjwjrc.com ) 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考生可以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检验、中药、药剂、乡镇卫生院护理”四个职位按1:3设置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数。其余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2 .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5月27日。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2017年5月27日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因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应聘岗位的未通过者可在2017年5月31日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2017年6月6日-6月7日期间登录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 www.zjwjrc.com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者,视作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8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笔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为150分。公共科目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及医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满分为50分。专业科目考试(代替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笔试成绩可在2017年6月中旬通过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 http://www.ajws.gov.cn/ )查询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安吉”获取相关信息。
(三)资格复审
所有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5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前,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入围体检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全日制中专历年毕业生还必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部分招聘岗位还需提供“2年(或5年)及以上县级医院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规定时间内在该岗位参加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 调剂
调剂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调剂岗位为笔试结束后缺岗的岗位;调剂对象为笔试合格成绩以上,因原报名岗位名额所限,未进入原报名岗位体检、考察程序的应聘人员;调剂对象应符合调剂岗位已公布的招聘条件。调剂工作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率确定拟调剂人员名单依次进入其有意向并符合招聘条件的缺额岗位。
(五)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和调剂后,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1. 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在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如有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且不再递补。
2. 聘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并按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公开招聘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 http://www.ajws.gov.cn/ )和微信公众号“健康安吉”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查询、入围资格复审、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该网站该微信公众号公布(联系电话:0572-5310500),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所有招聘信息以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为准。
2017年安吉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计划表
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