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力量,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1.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环境监测;
(2)招聘人数:1名;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长兴县户籍或长兴县生源毕业生;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本科可报考专业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材料类,
研究生及以上可报考专业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化学类、生态学类;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水、气、土、固废、噪声、辐射等生态环境要素的现场管理、采样工作。有昼夜连续作业与野外作业、高空作业的特殊性,建议男性。
3.招考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1)公开报名
2023年9月11日至9月19日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携相关证件材料到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人才大厦508办公室(可从一楼全季酒店进门后右手侧两台电梯上),联系方式:6590370(费老师)。
提供报名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若报名总人数不超过6人的,直接参加面试,若报名总人数不超过3人的,招聘取消。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没有笔试环节,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面试结束后,从高到低以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5)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4.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与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分别派遣至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待遇按照聘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5.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负责解释。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72-6055233。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