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集团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促进附属幼儿园科学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立足现实、着眼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附属幼儿园教师岗位3名;
(二)附属颍东第一幼儿园教师岗位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填写《2023年阜阳幼儿师专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连同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放入同一文件夹中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fsyeyzp@126.com),邮件标题按照统一格式填写:姓名+电话号码+应聘岗位。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8月31日,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者,予以解聘。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8:00至2023年7月10日18:00。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的,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12日16:00前可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请于7月14日9:00—17:00到阜阳幼儿师范高等学校附属幼儿园参加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审查通过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
3.资格复审确认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三)专业测试
1.时间:具体时间见邮箱通知。
2.测试内容:专业测试以无生上课、专业技能展示、答辩方式进行,测试总成绩为100分。(具体考试细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初选人员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如因工作需要,需增加岗位计划数则按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五、聘用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依法办理五险一金。招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签订三年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者,合同期满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人员工资参照同区事业单位在职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工作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我校官方网站及阜阳幼儿师专教育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1.政策咨询:0558-2565011(阜阳幼儿师专教育集团)
15556387870(附属幼儿园朱老师)
15856880966(附属颍东第一幼儿园管老师)
2.监督举报:0558-2562556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报名期间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使用(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阜阳幼儿师专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1.阜阳幼儿师专教育集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 阜阳幼儿师专教育集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细则及评分参考标准.doc
阜阳幼儿师专教育集团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