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及名单(名单见附件1)
按照招聘公告规定,资格复审人员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1.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专业测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2.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30分(其中,报考乡镇街道岗位的考生两科笔试成绩总分放宽到11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或有一科成绩低于5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于6月15日和6月16日两天进行,为避免人员集中,按岗位分时间段如下:
1.2023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资审0608001岗位-0608021岗位;
2.2023年6月15日下午2:30-5:30,资审0608022岗位-0608051岗位;
3.2023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资审0608053岗位-0608067岗位;
4.2023年6月16日下午2:30-5:30,资审0608068岗位-0608071岗位。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临泉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县城中南路193号)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请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出具的可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限临泉户籍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的户口本原件。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7.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认证书。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带齐有关证件材料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发放专业测试(面试)通知书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六、资格复审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程序(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递补公告拟于2023年6月17日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2023年度临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避免错失。
咨询电话:0558-5390513
附件1:2023年度临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中共临泉县委组织部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