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金山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金山区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职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状况。2010年以后毕业的临床类、中医、口腔医师,须经过国家或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部分紧缺急需的岗位和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四)外省市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对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的限制。
二、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8日起登录“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shan.gov.cn)通知公告专栏和“金山鑫健康”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公告(详见附件1)。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网上报名截止至6月16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wszp@163.com;邮件主题请设置为:意向单位+应聘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至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金山区蒙山北路99号1005室)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等,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提交后不能更改,报名表上应写明是否愿意调剂。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所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应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报,凡提供虚假的不实信息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方式
1.资格审查。组织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凭电话通知,带好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卫生法律法规等;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序,按不超过1:3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记录等。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区卫健委”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三、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21-57932880
联系人:谢老师、郑老师
监督电话:021-5797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