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2017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报名由普陀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不再另行组织笔试,使用2017年上半年本市集中招录中考生取得的笔试成绩。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普陀区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ptq.sh.gov.cn/shpt/index.html)上海普陀人才网站(http://zhaopin.ptrc.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同时向社会发布。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2)考生资格审核时,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的积分确认单。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上海普陀人才网站(http://zhaopin.ptrc.gov.cn/)网上报名栏目。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请考生根据本人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上的专业分类进行对应。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为面试。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形式:本次招聘不再另行组织笔试,使用2017年上半年本市集中招录中考生取得的笔试成绩,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依据。
此次招聘各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2017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全市平均成绩150.8。报考人员的2017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应高于该分数线,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最终报考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简章中各岗位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
3、本次招聘各岗位分数线,将于报名截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确认本人是否进入面试。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与岗位分数线一同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具体面试工作一般在公布岗位分数线后的一周内实施。
面试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普陀区人社局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其它事宜
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批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问题解答):52564588*2017或2018;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68671668*888或811;
监督电话:52564588*2025。
附件:
1、普陀区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pdf).pdf
2、普陀区2017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问答.docx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