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及《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奉贤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各招聘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奉贤区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奉贤门户网站(www.fengxian.gov.cn)、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shfxrsj.gov.cn)向社会发布。
3、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17年6月3日组织的2017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且笔试成绩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150.8分。
4、年龄条件:年龄上限40周岁指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5、考生身份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类,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于2017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6、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二、招聘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上海市奉贤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平台(http://61.172.115.247:8079/fxgkzp/web)。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通过咨询电话进一步咨询确认,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按照上半年集中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员。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供上半年集中笔试成绩单(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打印)。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根据实际情况,由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三)考试方法和安排
1、考试方法:面试。
2、面试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x40%+面试成绩x60%
(四)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2、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公示
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shfxrsj.gov.cn)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人员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问题解答):67199567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68671668
监督电话:67199568
附件:《上海市奉贤区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xls
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