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宝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已参加2017年6月3日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150.8分)及以上,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
(三)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上海市宝山区2017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五)驻区部队军嫂、当年度退伍兵、本区特困家庭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于2017年11月29日10:00至12月3日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ww.ecloudexam.com)进行报名。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二)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三)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考生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时间结束后,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及简章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自2017年12月7日10:00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在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资格审核通过人数面试。
(二)考生查询是否入围面试:2017年12月12日10:00起,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入围面试。未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于面试前一周左右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网上确认。考生放弃面试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四)面试所需提交材料: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当年笔试成绩单(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方网站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系统中可查询成绩和打印)、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二)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宝山区政府门户网(www.shbsq.gov.cn)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方式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八、其他
关于考生报名注意事项、最低工作年限计算方法及其他报考政策等问题,请详细阅读附件2:《上海市宝山区2017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政策问答》。
九、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问题解答):56782046。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32504328、32504293。
监督电话:56691011-2217。
附件:
1、《上海市宝山区2017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xlsx
2、《上海市宝山区2017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政策问答》.docx
上海市宝山区公务员局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