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公益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明确管护目标,落实管护责任,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充分发挥国家级公益林的生态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和国家关于国家级公益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有关规定,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拟公开招聘国家级公益林临时管护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开、竞争择优、严密专业”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能及条件
(一)岗位职能
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人员,主要职责是:
1.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相关政策;
2.制止开垦林地、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3.制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乱采滥挖野生植物行为;
4.开展封禁、抚育、造林、补植(补种)、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
5.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
6.监测、调查和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7.防止牲畜践踏、啃食幼苗、幼树;
8.保护管护区域的标志牌、宣传牌、监测标志及封育围栏等管护设施;
9.开展森林资源监测工作;
10.制止其它破坏森林资源及林业设施的行为等
(二)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用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工作岗位需要。
6.具有阿克陶县户籍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学历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临时公益林管护人员为3名,民族不限,男性2名、女性1名,管护区域为阿克陶县牧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区域。
(二)学历条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19日。
上午10:00分—13:30分;
下午16:30时—20:00分。
2.报名地点: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林业管理站办公室,联系电话:13579565946。
3.报名提交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内)各一份;
②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彩照8张。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要认真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所在社区警务室或者县公安局政审报告。
(一)笔试
??/span>笔试时间:5月25日星期四,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凡应聘人员超过招聘人数,自然资源局将启动面试程序,具体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必须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能录用。
(四)试用期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未达到招聘岗位工作要求,随时解聘,录用人员将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原则上为一年,半年一签。
(五)公示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公益林护林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受聘人员聘用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以及在人社部门的指导下,与所聘人员签订制式《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明确工资、保险、解聘等相关事宜,并报人社部门备案。聘用期原则上为一年,并实行工作考核机制,考核不合格的扣发工资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每月3500元,不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一切政策性社会保险。
特此公告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