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和“智汇保定”聚才计划,结合重点民营企业招聘需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保定市22家民营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保定市民营企业面向社会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操作类岗位人员共357名。各用人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联系方式等详见《保定市重点民营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通过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
(三)认同公司价值观,自觉维护公司核心利益,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观念;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有开拓创新意识,执行力强,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能够适应岗位职责的要求;
(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廉洁从业、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七)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九)应聘者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各岗位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要求;
(十)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考虑。
不得招聘情形: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所报岗位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拨打各用人单位在《保定市重点民营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提供的联系电话申请岗位和咨询相关具体事宜。各用人单位自行制定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报名时间:以用人单位指定网站发布信息或电话咨询的时间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须确保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二)招聘期间,应聘者需自行关注用人单位发布的信息,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工作人员,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