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供人力保障、人才支撑,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采取选调方式为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职数
本次选调共涉及3个岗位,选调3人。具体选调岗位及职数详见《宜昌市西陵区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在全省全市范围内选调在编在岗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两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每个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宜昌市西陵区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3.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工作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cxl.gov.cn/)、“西陵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按报名资料顺序编辑编号,并打包命名(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发送至邮箱:xlrsks_2020@yeah.net。
报名所需资料:
(1)《宜昌市西陵区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承诺人”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字,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意见栏需签字盖章);
(2)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
(4)学位证书;
(5)编制卡片或编制证明(当地编制部门出具并盖章);
(6)工作经历证明(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模板见附件3);
(7)近期1寸红底免冠电子登记照;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3.报名须知:
(1)报名时填写的相关证件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
(3)现所在单位须与所选调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公务员不受此限制);
(4)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且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选调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箱告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电子邮箱信息。
5.准考证发放: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并将《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
(三)考试及考核
在实施考试前,选调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5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选调岗位职数。若考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选调岗位职数。
考试当天,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
1.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采取文字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公文处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能力。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纸质准考证、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成绩:考试满分100分,考生考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确认签字。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序,若考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再按加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序。
2.资格复审。按照选调岗位职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未达到规定比例,则取消该岗位职数。考生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到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72号)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岗位职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未达到规定比例,则取消该选调岗位职数。若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核。考核组深入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相关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征求纪检、综治、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一票否决意见。若因考核对象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未能达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究后,再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体检
按选调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公示
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所反映问题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有关说明
1.按规定办理选调人员审批和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调入后,不保留原职务层级。对原系公务员(参公)身份人员选调进入事业单位后,根据单位性质,确定人员身份,按原岗位对应职级执行事业单位工资。
2.本次选调人员统一设定两年服务期限,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中央、省、市等各级招考(聘)、遴选及选调。
四、其它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组织部、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6916385;
政策监督电话:0717--6916281;
举报电话:0717--6927617。
附件:
1.宜昌市西陵区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宜昌市西陵区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