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干部职工队伍结构,结合自治区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才需求,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所属新疆妇女干部学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个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新疆妇女干部学校:属于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区妇联系统干部及其他妇委会各族女干部的培训任务;面向全区妇女,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属于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职责任务: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本科学历考生请参照《20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考生请参考《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日后出生,以报名当日为准);
(七)各招聘岗位要求为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明);
(八)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五、招聘方法及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下同)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4日。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自治区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4)网络报名和缴费时间: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24日北京时间18:00(周六、周日除外)。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5)下载打印《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6)2017年8月29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7)政策咨询电话:0991-2310223
(8)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定于笔试结束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9日(星期六)上午10:00(北京时间)
(2)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笔试时间120分钟,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资格审查后)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
(一)由自治区妇联在笔试后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要求和时间、地点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报考者携带材料如下: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明,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培训、学历、学位证书);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如应聘者是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应聘者可自主选择提供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水平考试等级证、获奖证书、个人简历以及其他推荐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自治区妇联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
联系人:地丽拜尔·帕尔哈提
电话:0991-2310223
3.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后,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四)体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妇联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自治区妇联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妇联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由妇联根据岗位专业需要和考核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书面申请,报人社厅审批。
(五)考察
由自治区妇联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组织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考察以下内容:
1.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个人在院校或原单位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3.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在考察环节有放弃者或不合格者,妇联可根据招聘情况考虑是否增补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考察。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自治区妇联审议通过,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妇联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妇联视情况提出是否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妇联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招聘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自治区纪委驻总工会纪检组全程监督。
监督人员:郑红
监督电话:0991--2849535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妇联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妇联组织(联络部)负责解释。
附件:
1.自治区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