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实施筑堡工程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2〕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当阳市优秀在岗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2个岗位、共招聘3人。具体岗位、职数详见《当阳市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任职年限要求:在当阳市担任社区工作者5年及以上(2018年5月31日前进入社区工作),连续任职至今且目前仍在岗的;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社区“两委”班子成员40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专职社区工作者35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经所属镇(街道)同意,并开具推荐报考说明。各镇(街道)推荐报考比例不得高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90%。镇(街道)符合报考条件人数3人以下的可不受比例限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dangy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5月19日8:30—18:00。
2.报名地点: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二楼20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东群路54号)。
3.报名需提交资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3)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4)《当阳市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2);(5)所属镇(街道)开具的推荐报考说明(见附件3)。
4.资格审查。各镇(街道)要对照招聘条件,逐一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后方可开具推荐报考说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要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联合审查,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5.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市人社局事业股201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
(4)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以下证件:
①准考证原件;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
缺少以上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5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通过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若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原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若面试岗位无一人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则核减招聘岗位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通过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优先录取持有社工证的社区工作者,若同时持有社工证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及综合成绩及时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具体人员名单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六、聘用
(一)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设立3年最低服务期限。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7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序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其它
(一)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中共当阳市委组织部、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17--3285272
监督电话:0717--3239039
中共当阳市委组织部
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
当阳市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