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公开招聘专职组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六)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人才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学校内部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硕士享受引进人才安居补贴3万元(税前),分五年平均发放。
三、岗位需求及要求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以及涉及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均在贺州学院官网(http://www.hzu.gx.cn/)“人才招聘”栏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3日
2.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须登陆贺州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hzxy.edu.cn/),根据《贺州学院人才招聘网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注册账号并登录系统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填写个人信息,并按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①报名岗位不明确或报名多个岗位;
②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③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学历学位(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职称、党员身份、工作经历等有效证明材料;
④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⑤不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我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调整结果在贺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
学校将应聘者的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在贺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可参加笔试、面试的人选。
请考生及时登录贺州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hzxy.edu.cn)关注消息,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并及时确认参加面试。
(三)面试与考核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1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政审人选应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清单与要求以人事处通知要求为准,逾期未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资格。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在贺州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合格情况,经学校领导审批,确定拟聘人员后对拟聘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信息在贺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发布。
(2)经拟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往届毕业生应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入职报到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10日前完成入职报到相关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拟聘用公示结束前提交书面说明及佐证材料到人事处。逾期未完成入职报到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监督电话:0774-5228685
七、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童老师0774-5697166/13481427122;
谢老师0774-5228670/15078116946。
人事处邮箱:hzursc@hzxy.edu.cn
联系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3261号
贺州学院人事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