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是由福建省发树慈善基金会向闽江学院三期捐资10亿元人民币创建而成。学院以成为“具有中国内涵的世界一流商学院”为目标,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创业者和国际化人才。学院邀请了一批来自国内外一流高校及企业的知名教授、著名企业家加盟,构建了高水平、国际化、多元化的教学团队。现有工商管理、会计学、金融学三个本科专业,全日制MBA、非全日制MBA、IMBA、EDP等教育项目,工商管理、会计学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为教育部综合教育改革试点单位。为加快一流商学院和应用型学科建设,学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新华都商学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具有经济管理类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经济管理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高等教育情况,有较为突出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4.熟悉学科发展前沿,对学院发展能提出有前瞻性、创新性和战略性的构想,具有引领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办学思路。
5.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与社会活动能力,能引领教师与企业深度对接,服务地方经济。
6.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清正廉洁。
7.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8.任职后须全时到岗,将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工作。
二、岗位职责
1.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围绕加快建设一流应用型大学和一流应用型学科的战略目标,谋划和制定学院发展总体目标和战略规划,推进和保障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的全面落实。
2.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推进学院教学改革,加强一流专业建设,健全一流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和培育高次层人才,着力建设一支富于创新力、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4.聚焦一流应用型学科建设,加强学院科研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申报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重大科研平台和重大成果,推进产学研合作,服务新福建、新福州经济社会发展。
5.推进开放办学,与国内外知名大学或学术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拓展高层次交流合作,提升学院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
6.完成聘任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聘期与待遇
1.聘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根据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聘期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可续聘。
2.薪酬待遇从优,实行“一人一议”。
四、招聘程序
1.本次招聘采用个人报名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欢迎校内外专家推荐。招聘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23年4月15日。应聘者需提供的应聘材料:
(1)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院长岗位报名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
(3)个人主要成果(主要包括: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4)受聘后的工作设想和目标;
(5)其它相关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nbszp@nbs.edu.cn。
2.学校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核、面试考核,并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61591、0591-83761111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B406
邮编:350108
闽江学院人事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