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职数及专业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及科间调配,具有大局意识;
2.具备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以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4)个人存在不良征信记录的;
(5)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8:00—2022年4月10日17:00.
2、报名地点: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0717-6598959覃老师:15997620683
3、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本人携带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医院人事科报名。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以笔试加面试取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对只有一人参加考试的,实行最低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试岗考核阶段。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试岗考核阶段。
2.试岗考核。试岗考核工作由所在科室分管院长组织实施,试岗考核合格人员,科室同意留用,不合格者取消岗位聘用。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试岗考核不合格的,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人选在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