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充实喀什地区两级检察机关检察辅助人员队伍,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落实检察官办案团队建设要求,喀什地区检察机关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计划
此次喀什地区两级检察机关共招聘书记员17名,具体岗位为:喀什地区检察分院3名、喀什市检察院2名、莎车县检察院2名、巴楚县检察院2名、疏勒县检察院1名、疏附县检察院1名、伽师县检察院1名、岳普湖县检察院1名、英吉沙县检察院1名、麦盖提县检察院1名、泽普县检察院1名、叶城县检察院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20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20日期间出生;
5.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6.受聘后,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2023届毕业生及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取消聘用资格未满3年、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9.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三)其他
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且报名确认后不允许更改。
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聘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案件办理过程记录工作;
2.案件材料接收、录入,以及案卷装订、保管和归档;
3.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管理;
4.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门户网站(http://kashi.jcy.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和要求。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3月3日(北京时间10:30-19: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喀什地区检察分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喀什市深喀大道地区检察院)
3.报名需求:
①报名人员从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门户网站(http://kashi.jcy.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喀什地区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正反打印。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2张。
②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情况一致。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试题以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为主。
3.根据笔试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并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门户网站(http://kashi.jcy.gov.cn)、喀什检察微信公众号(kashijiancha)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因笔试成绩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岗位条件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
(四)面试
1.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按照1︰3的比例入围,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规定比例最后一名者,一并入围。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安排为准。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4.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五)总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2.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发放体检通知。
3.考生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如入围体检、考察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1.体检以具体通知为准,当日由喀什检察分院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确定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5.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网站通知,考察形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6.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1.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门户网站(http://kashi.jcy.gov.cn)、喀什检察微信公众号(kashijiancha)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3.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前由喀什检察分院组织培训。
4.培训结束后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说明
(一)纪律与监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舞弊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二)相关待遇。对新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按照现行各县市执行标准,保持县域内聘用制书记员同等待遇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按县域内聘用制书记员同等待遇执行。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门户网站(http://kashi.jcy.gov.cn)、喀什检察微信公众号(kashijiancha)官方网站发布。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造成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喀什检察分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指定、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五)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政策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98-2902561
监督举报电话:0998-2902253
附件1 :喀什地区检察机关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xls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