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司法行政管理水平,通州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司法协理员
(二)招聘数量:2名,其中局机关1名,兴东司法所1名
(三)职位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困难家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就业困难的人员优先。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限通州户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5:00。
2.报名地点:通州区司法局人事科(208室),联系电话:86027812。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以及其他证明专长的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适岗评价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适岗匹配度,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按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参加面试。
四、面试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试岗评价和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相应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入职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七、管理体制及相关待遇司法协理员属政府购买的特定公益性岗位,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
工资福利待遇按区政府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建立司法协理员招录和替补机制。面试合格但因计划限制未录用人员,进入公益性岗位司法协理员备用数据库,该数据库有效期2年。2年内因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向区人社局申报补充计划,从司法协理员备用数据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本公告的相关程序补充。
八、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本公告由通州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委派驻纪检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