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为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等行业有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咨询,出版物质量和网络出版内容信息的检测鉴定,以及收缴非法音像制品统一销毁等工作。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鉴定专业技术人员1名,市场监管综合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1、岗位职责:
(1)负责对出版物(含网络出版)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对出版物(含网络出版)中含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载的内容进行认定;
(2)协助起草出版物鉴定书;
(3)对鉴定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
(2)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出版类相关专业;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积极主动、严谨细致。
(二)市场监管综合管理人员岗位
1、岗位职责:
(1)巡察出版物经营场所和线上购书平台,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予以整治;
(2)监测互联网出版内容,对违法内容予以取证、固证;
(3)统计分析出版物市场管理数据;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图文处理软件和办公自动化软件,熟悉互联网媒体、宣传刊物策划、编辑和组稿工作;
(4)具有“扫黄打非”相关工作经历;
(5)为人正直,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工作严谨务实、认真细致,恪守组织纪律。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法:
请将以下材料发送至xcwhzhaopin@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填写完整的《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
(3)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外省市报名人员);
(4)最高学历、学位证明;
(5)社会人员请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版,详见“学信网”),国内院校应届生请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获奖证书及其它资格证书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止。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的申报材料,单位将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择优通知考试及相关考核。
(四)考核方式
由本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统一考核,考核主要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身体检查
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安排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六)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邮箱:xcwhzhaopin@163.com
联系电话:021-54650970
监督电话:021-54650813
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
2023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