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温州市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2月21日后出生),性别不限;
4.户籍:温州市区;
5.有一定的综合文字写作和活动策划执行能力,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
6.有文字工作经历或有文学作品刊发或获奖的优先考虑。
二、工资待遇
编外工作人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为雇员代扣代缴。试用期3个月。
三、报名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6日。
2.报名方式:信函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qfbzgk@ouhai.gov.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外人员岗位”,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按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pdf”,文件总大小控制在20M以内):
(1)《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将通过笔试进行。
经资格审查,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注重对应试者的文稿起草能力、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等方面的考察,以百分制计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聘用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通知录用3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被聘用人员将安排在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其下属事业单位区“两个健康”创建服务中心。
2.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编外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员。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4.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92501。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