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一、学院简介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代码:14063)成立于1985年,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7000多人。
学院现有广州白云石井校区和广州天河五山校区、凤凰校区,拥有完善的教学、生活基础设施和实训条件。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整体素质精良、治学严谨的教学科研队伍,拥有专任教师320多名,其中中级及副高职称以上教师达65%,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达63%,具有双师素质教师71%。建院以来,承担了国家、省等有关重要课题109项,已获国家、省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类成果奖180项。
为了适应学院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本次共公开招聘16人,其中专业技术岗14人、管理岗2人。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待遇按照学院有关聘用人员待遇规定处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发布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gdrst.gov.cn)、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校园网站(http://www.gdkm.edu.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并具有高校2年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
(4)本次招聘只面向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01)<30周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其他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45周岁(1968年9月1日后出生)、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35周岁(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中的岗位具体条件。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须注明岗位代码,否则不予受理。报名时,应聘者须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按应聘岗位代码分别发送到以下邮箱:01岗位发送到gdkmrsc@126.com;02、03、04、05岗位发送到gdkm14063@126.com;06、07、08、09岗位发送到gdkm2382@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学历(学位)-职称,如张三-政治辅导员(01)-研究生(硕士)-讲师)。未按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石庆路388号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510430)
联系人:周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020-22014765、22014922
3.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2日(4天)17:00时截止(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学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请应聘者(于2014年1月6日前)登录学院校园网站(http://www.gdkm.edu.cn)“通知公告”栏中查询初审结果情况。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者,发放考试准考证。不按规定参加复审者,视为放弃应聘。
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3)岗位工作或担任校系学生干部经历有效证明;(4)获奖证明、成果鉴定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及封面、版权页复印件;(5)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蓝黑钢笔填写)一份。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笔试
笔试内容以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为主。笔试具体安排(时间和地点)在省人社厅和我院校园网站“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每个岗位依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上人员中按1:4比例,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合格线上人员不足比例,该岗位按合格线上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和我校园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
2.面试
包括岗位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等。由院领导、组织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学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70分以上为合格。从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某岗位应聘者的个人总成绩均不满70分,则该岗位空缺。
(五)体检
体检人选在学院组织下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程序及标准遵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参加体检。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由我院领导会议审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由总分在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足递补的岗位,则该岗位空缺。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予接受报名处理。
(三)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gdkm.edu.cn,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22014765(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22014921(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六、本公告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学院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表(20131204).rar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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