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公告
一、医院简介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一体的综合性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始建于1950年,前身是广州铁路中心医院。2004年10月,广州铁路中心医院成建制移交广东药学院,成为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08年9月,附属第一医院与临床医学院一体化。
1993年,我院成为广东省首批“三级甲等”医院。中西医结合学科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基础重点学科;口腔科是广东省重点专科;临床药学学科是广东省“十二五”医学重点学科;医院还是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和卫生部临床药师制试点医疗机构,中国老年学学会骨质疏松诊疗与研究广东基地,广东省第一批专科医师培训基地,首家“省红十字会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基地”、“省红十字会健康教育中心”、省红十字“救心行动”定点医院,并组建广东省红十字会第一支应急救援队,广州市医保、驻粤铁路医保定点医院,省、市、区公费医疗定点医院、市生育工伤定点医院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医院编制床位700张。现有职工1200多人,其中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011人,副高职称及以上178人。设有农林本部、共和门诊两个院区和临床医学院,39个临床医技科室和15个教研室;拥有磁共振(MR)、64排CT、SPECT/CT(经济型PET)、DSA、数字化X光摄影系统、伽玛刀、直线加速器等医疗设备。还设有现代化层流手术室、重症监护中心(ICU)、心脏重症监护中心(CCU)、血液净化中心;还拥有建筑面积达3000平方米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临床医学院现有在校生近1000人,自1980年至今,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高素质的临床医学应用型人才。
建院以来,医院广大医教员工秉承“为民康民”的核心价值观和“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不断践行“待患如友,用心服务,关爱生命,守护健康”的服务理念和“五环”服务模式,以发展为主线,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教学、科研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因医院发展需要,现进行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58名。
三、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薪酬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临床操作技能娴熟;
(4)岗位的职称、学历、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1;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请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与执业证、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送到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部。
3.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23日-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
广州农林下路19号(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院内)5号楼二楼组织人事部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通过审核的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到位包括考试时间、地点。考生接短信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逾期未复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以“笔试+操作技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
1.初试包括:笔试+操作技能测试。
(1)初试范围: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分数计算:初试成绩=笔试成绩×50%+操作技能测试成绩×50%。同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笔试或操作技能测试未达到相应合格分数线的,成绩不予合成。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初试成绩查询。初试成绩将于技能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门户网站同时公布。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我院组织人事部申请查分。
2.面试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由高至低按1:3职位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初试完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医院网站上予以公布。医院组成面试小组,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计,宣布面试成绩。
3.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所余空额,可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部覃老师 蒋老师
联系电话:020-61321937或020-61331027
(二)举报或投诉电话:姚老师020-61337259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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