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数量
1.选聘范围:全市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人员。
2.选聘数量:1名,具体选聘要求见《2023年度潜江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选聘基本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较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踏实肯干,有吃苦和奉献精神,自我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密意识强。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在行政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
5.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诚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试用期内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同意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市民政局人事科(潜江市江汉路28号)报名。
2.报名须提供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登记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招聘文件复印件;
④近两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
⑤荣誉证明材料: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主笔起草的各类文章或在省市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市民政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纳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向报考人员反馈理由。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潜江市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是否保留或取消岗位选聘计划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通过潜江市民政局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1.笔试。考生持身份证参加笔试并进行现场签到,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自我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第二轮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3.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通过潜江市民政局网站发布。
(三)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选聘对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对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报考资格等方面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选聘且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决定选聘及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聘人员,并对拟选聘对象在潜江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选聘纪律
(一)本次选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二)选聘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
(三)选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务(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参加现场选聘有关活动时,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和进入面试考场回答问题时须临时摘下口罩;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民政局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28-624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