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高学历人才引进力度,为监利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中共监利市委决定,2023年主要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引进一批高学历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对象放宽到“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现已在监利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育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卫健系统部分岗位引进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详见附件。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引进计划及专业需求
全市计划引进88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要求见《2023年度监利市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主要方式。此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不安排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确定。
(二)主要程序
1.发布公告。在荆州人事考试网、监利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
报名时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jpg格式,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中共监利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市委人才办)根据要求在网上对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等资料扫描后发送至市委人才办指定邮箱(2078576@qq.com)供审核(每个扫描件以资料名称命名,并将所有扫描文件压缩为一个文件,标明报考单位+姓名后上传)。监利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即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审核结果在监利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面试。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经市委人才办同意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公告规定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等原因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没有递补对象的,取消或减少该招聘岗位。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核。根据考生体检情况,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并参照体检环节递补方式进行递补。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7.公示和聘用。对考核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以聘用。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政策待遇
(一)招引的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学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9级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三)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补助费。引进的人才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年10000元安家补助和每年12000元人才津贴;“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年内给予每年6000元安家补助和每年6000元人才津贴。
(四)引进人才的子女上学,可按照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学校就读,由教育部门为其提供一次选择学校的机会,并负责为其协调办理相关手续;配偶愿意在监利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协调。引进人才可根据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人才公寓。
五、其他事项
(一)涉及职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招录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与市委人才办联系,咨询电话:0716-3387098、0716-3300801。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监利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告。
(四)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告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拟引进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同时不得报考监利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录用和招聘。
(五)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六)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度监利市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xlsx
中共监利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