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卫生院工作需要,经上虞区卫健局同意,现将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盖北分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拟报考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本系统已就业者除外;
6.服从岗位调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由上虞人民医院盖北分院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02月21日上午8:00-10: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上虞区盖北镇卫生院门诊楼三楼党员活动室。
3、报名时随带资料:
《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一份(照片处贴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公告上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倍招考岗位计划数的,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酌情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确定后的招聘计划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1.采取面试的方式,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若单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则该岗位先进行笔试,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分。笔试由人事科会同相关岗位职能科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考试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有效身份证件,配合登记后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负。
四、聘用时间及待遇
聘用时间、待遇、年度考核等根据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盖北分院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期内需服从工作岗位的调整和安排。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盖北分院
2023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