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邀请参加2015年秋季中南六省医药卫生专场人才招聘会的函》(鄂卫人才发〔2015〕22号)精神及潜江市2015年度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潜江市卫生计生委和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湖北洪山体育馆举行专场招聘会,现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次专场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岗位计划数见《2015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全国医药卫生院校往、应届毕业生,社会人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计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如:要求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即为2014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设定。
四、招聘程序
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进行,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市人社局进行监督和指导。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4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2015年秋季中南六省医药卫生专场人才招聘会潜江市卫生计生委展位现场报名(湖北洪山体育馆)。
3、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的毕业证、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结果、第二代身份证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和执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使用A4纸,并由本人签名),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登记彩照2张,个人简历一份。
3、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
考生报名时经现场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即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每位考生10分钟,主要测试相应的专业知识、综合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报到时间:2015年11月14日下午13:30前。
面试地点:报名时工作人员现场告知。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考试时间安排,凭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到达面试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
1、面试合格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在潜江卫生计生网和潜江人社网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体检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指导和监督,在潜江市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体检合格后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人口计生政策和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合格由市人社局在潜江人社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市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各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统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潜江市2015年度卫生计生专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潜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4日
潜江市2015年度卫生计生专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