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湖南省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省审计科研所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省审计科研所是湖南省审计厅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审计机关审计法规、操作规程和有关政策的调研、承担审计署科研所、中国审计学会的科研课题及协作课题的研究等工作。
二、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省审计厅负责组织实施。
三、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结合;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四、选调岗位计划
审计理论研究和文字综合岗位人员5名(详见附件1)。
五、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省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编制人员选调后登记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选调条件。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审计事业,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精神强;
3.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任现职或现岗位工作满1年。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见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到2022年10月31日止;
5.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符合选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①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②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③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⑤任现职或在现岗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⑥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⑦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省审计厅门户网站等渠道同时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8:00至11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上传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工作经历证明、公开发表过起草文章扫描件)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报名表请妥善打印保存,资格复审时审查。
(三)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任何环节有主动放弃选调资格或资格条件、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照应试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初审:选调单位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选调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省审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在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公告。
复审时,请报考者携带以下材料:
①《湖南省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学信网系统验证报告或证明材料,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取得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本条所列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④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
(四)笔试
1.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5:1。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相应选调计划。
2.考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实际业务能力。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省审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告。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性。笔试、面试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在省审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
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告,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省审计厅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的人选,并在省审计厅网站和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省审计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9976151(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9976315(机关纪委)
监督电话:12388(纪检监察机关)
附件:1.湖南省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x
湖南省审计厅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