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调动广大征迁录入人员的积极性,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拟从全县征迁录入员中选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选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信息附后)。
三、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容城县征迁录入员在岗工作人员;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有尚在影响期内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情况的不得应聘。
四、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5日)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以照片形式上传经本人及县征迁办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报名网址为:https://bdyw2022lryxp.ibaoming.net/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上午10:00,资格初审合格,线上缴纳报名考务费55元。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考试
考试工作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三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
由县组织、纪检监察、编制、人社等部门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核
根据服务年限、学历、平时考核、奖惩情况、担任职务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评分表附后)。
综合成绩=考试成绩×40%+考核成绩×60%
考核工作由县征迁办具体实施,依据考核评分细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评分,填写汇总“考核评分表”。考核成绩确定后,县征迁办负责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由县征迁办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人社局备案。
依据综合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报名人员可以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岗位末位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1.考核成绩高的;2.学历层次高的;3.受奖层次高的;4.参加工作时间长的;5.出生时间早的。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
(六)选岗
依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具体岗位。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依据考试成绩、考核成绩及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考核、体检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依据档案资料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有异议的需查清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交本人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按照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五、疫情防控
本次选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各环节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所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政策咨询电话:0312-5671010
考务咨询电话:0312-5600304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054
监督举报电话:0312-5697187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附件:
1.容城县从全县征迁录入员中选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容城县从全县征迁录入员中选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评分表.xls
3.容城县从全县征迁录入员中选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4.容城县从全县征迁录入员中选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评分细则.docx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