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为满足我单位对博士研究生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应聘的博士和高级专家对原始学历和所学专业的一致性不做要求;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岗位条件表》(附件)。表中“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11月24日至2004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唐山师范学院(www.tstc.edu.cn)、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
请将详细简历(以Word文档或pdf格式发送至邮箱,简历要求有本硕博学习经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最后必须插入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审核不予通过,尚未毕业的博士请上传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上传简历必须是一个文件,邮件名称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形式统一命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提交个人简介,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科研情况、获奖、学业成绩单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在等待毕业证、学位证发放期间需在选聘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自公布岗位信息后及时报名,分阶段考核。阶段报名以通知为准。考核合格者,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9:00至12月31日17:00
(四)考核方式及成绩确定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选聘考核程序,疫情防控期间考核方式如下:
1.应聘专技岗位人员的考核,采取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业务考核重点考核教师业务技能,分为试讲、答辩、技能展示等环节;面试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业务考核、面试考核分数所占比例为7:3。视疫情情况,面试考核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的方式,通过学校线上视频互联的形式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岗位的适应性等方面进行评价。业务考核的试讲、答辩等环节采取线上考核的方式,通过学校线上视频互联的方式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教学业务技能进行评价。技能展示等不能进行线上考核的环节,待疫情结束后,统一安排考核。
2.按照考核成绩,确定排名。若两名以上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专技岗位人员按业务考核分数进行排名。
3.面试考核综合成绩平均分或业务考核综合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拟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陪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人选。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
1.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查阅档案、到拟聘用人员户口所在地了解情况,并由村(居)委会出具政历及现实表现的文字证明。
2.对其他人员的考察: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拟聘人员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有其他条件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人选。
(七)学校公示
考核结果,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的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聘用的,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人选。
在唐山师范学院官网(www.tstc.edu.cn)公示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报到上班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选聘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应聘人员在唐山师范学院官网(www.tstc.edu.cn)查询。同时应聘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受电话通知。
四、相关待遇
1.国家事业编制用工形式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标准。
2.安家费:分为四个层次,一般博士30万元,急需博士40-50万元,优秀博士60-80万元,杰出博士80万元以上。
3.博士生活补贴:每月发放1500元,发放5年。
4.按照杰出、优秀和急需引进的博士,没有高级职称的,享受三年校内副教授待遇。
5.没有住房的,提供临时性宿舍,或享受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期限为12个月)
6.科研启动经费,根据任务多少确定。具体参照《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引进博士研究生的补充规定(试行)》(校字[2017]3号)。
7.符合享受唐山市人才政策3.0规定相应待遇的,给予五年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或自购商品房一次性补贴30万元。
联系人:侯老师、安老师
联系电话:0315—386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