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1年度大学本科毕业生公告
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吉人联字〔2005〕42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2011年度前郭县大学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凡进必考”原则;
(二)坚持向乡镇基层事业单位适当倾斜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为19人。
具体招聘岗位、数额及条件详见《前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
在县人才市场报到的2011年度前郭县大学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毕业生要同时具备下列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毕业生高考前父母及本人户口是前郭籍且父母现户口仍是前郭籍,或父母中有一方属前郭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二)岗位条件
见前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2、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3、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4、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5、有不宜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前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三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并提交如下材料原件:毕业证书、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并由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父母下岗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父母及本人户口,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
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选择报考岗位,填写《前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表》(师范、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必须分别报考学校、医院岗位)。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后不能再改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对报名人数低于比例要求的,原则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聘用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各部门按照资格审查职责分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具体分工为:人社部门负责初审毕业生学历证书真伪,初审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公安部门负责初审父母及本人户口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
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报名结束前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毕业生,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并在现场进行缴费。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84元(其中,报名费25元、笔试考务费59元)。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17日
报名地点:前郭县人才市场(前郭县体育场正门)。
准考证发放时间:12月20日。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前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一科,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县情和作文。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人社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数额和报名情况,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的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考生成绩相同,则以作文成绩高者优先;如作文成绩相同,则以符合岗位条件专业要求者优先;如仍相同者,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选通过县政府网站(www.qianguo.gov.cn)和县人才市场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12月24日—25日。
资格复审工作由前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根据毕业生提交的档案、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对复审人选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复审。在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各部门按照资格复审职责分工对复审人员进行复审,具体分工为:人社部门负责复审毕业生学历真伪和父母工作单位真实性并进行认证;公安部门负责复审父母及本人户口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并进行认证。
复审合格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复审不合格的(复审期限内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人员,视为复审不合格),取消体检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重新确定复审人选,经复审合格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根据考察对象所在社区(村)和街道(乡镇)派出所出具的证实材料。确定考察对象是否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中第三章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发生。通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人选在县政府网站(www.qianguo.gov.cn)和县人才市场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拟聘人选,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被聘用人员,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调配手续。
对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单位的,被聘用人员直接聘用上岗工作;对招聘岗位未明确具体单位的,按照人社部门发布的招聘计划,先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事业单位聘用岗位和数额。然后按照“分数优先、自主选择”的原则,以考试成绩做为选岗依据,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被聘用人员自主选择聘用岗位。
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被聘用人员填写《前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核备案表》,按程序报县人社部门审批并办理工资核定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时负责组织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由人社部门核定档案工资,实际执行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执行全额工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原则上不得调离或借调出原聘用岗位。对未经政府人社部门批准,擅自借调的,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有权拒绝。人社部门在新聘人员试用期间,将采取半年定期和不定期考核的办法对新聘人员在岗和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考核,对违反聘用合同的人员按政策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前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树林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施朋友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房丽梅 县纪检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书 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陈 阳 县编办主任
王金玲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姚玉章 县监察局副局长
潘立业 县编办副主任
裴玉峰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雪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书 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副主任:姚玉章 县监察局副局长
潘立业 县编办副主任
裴玉峰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雪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人社、编制、监察、财政、公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七、相关要求
一是科学组织,精心安排。整个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方案认真组织。计划制定、资格审查和出题、考试、聘用等各个环节,都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严格按照相应程序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二是坚持原则,公开透明。要严格资格审查,对户籍、学历等要进行严格认定。要将招聘信息、资格审查和考试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做到以公开实现公平。所有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机密,严禁利用招聘之机谋取私利。
三是加强监督,依法办事。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监督指导,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考试结果公正有效。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招聘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彻底调查,依法严处,绝不姑息。
附件:前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rar
前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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