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规划监察的力量,杜绝县城规划区及重点规划控制地段内的违法建设等行为,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横峰县城乡规划监察协管员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现就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的性质和待遇
1、性质
本次招聘的城乡规划监察协管员实行合同管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列入县财政编制。
2、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月工资为1500元/月(试用期内为1300元/月),加班费另计,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心城市规划监察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精神;
2、具有横峰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3、年龄:男性20-40周岁(1993年12月16日前—1973年12月16日后出生),女性20—35周岁(1993年12月16日前—1978年12月16日后出生);
4、文化程度:具有初中以上文化;
5、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五官端正,服从指挥,作风正派,反应敏捷;
6、警校、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下岗工人和失地农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其他有不适宜担任城乡规划监察协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凭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四张报名;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1日——2013年12月17日。
(4)报名时须持: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黑白、彩照均可,请勿使用大头贴)。
(5)联系人:卢盛 联系电话:15870901006
2、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县城乡规划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
横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横峰县城乡规划局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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