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2022年我市计划招募3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村从事农技、卫生、乡村振兴、农村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具体计划、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募对象
重点招募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2021年、2020年毕业离校未就业的省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4.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大学生,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募选拔。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9:00—7月1日16:00
(2)报名网站: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报名人员登录网站后,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KB-30KB)。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招募选拔。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通过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而骗取招募选拔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2.资格初审
各区、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分别对报考本区人员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6月29日9:00-7月1日17:00,初审期间如有疑问请拨打各区、县(市)电话反馈,过期不予受理。
3.大数据比对
通过网络初审的2020、2021届毕业生,进行社保缴纳比对以及就业登记证查询,经大数据比对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人员名单在沈阳人才网(https://www.syrc.com.cn)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同时公布。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请考生于7月1日17:00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请于7月1日17:00前根据初审意见修改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确认”,逾期不予以审核。注意:报名人员必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1.打印准考证
7月6日10:00起可登陆沈阳人才网(https://www.syrc.com.cn)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至面试考试当天。
2.笔试考试
笔试时间7月17日上午9:00-10:30,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依据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可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及公众号“沈阳人才市场”(syrcjob)查询笔试成绩。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网站进行为期两天的公示。
3.资格复审
各区、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于7月19日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保持手机畅通。资格复审要件包括:
2022年毕业生: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登录学信网注册申请);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3)其他岗位要求的材料。
2020、2021年毕业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
(1)就业报到证(如果报到证登记工作单位而实际未去就业,需单位开具未到该单位工作证明);
(2)生源地证明(可由毕业学校出具或存档机构复印档案材料加盖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生源地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19日-7月22日。必须考生本人携以上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按照同一地区,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递补。
4.面试考试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参加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权重成绩(权重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权重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考生可登陆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及公众号“沈阳人才市场”(syrcjob)查询面试成绩。如考生放弃参加招募计划,需在体检之前告知所报考各区、县(市),否则体检合格后因个人原因无顾放弃招募名额,造成岗位空缺,将追究责任,同时纳入个人征信。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网站进行为期两天的公示。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区、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电话另行通知。
(四)公布人选
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公布拟招募人选名单。
(五)签约、岗前培训和上岗
9月1日前,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与拟招募人员签订《2022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明确工作职责、政策待遇、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对已签订《协议书》的人员,集中进行岗前培训。9月1日,各区、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三支一扶”人员赴服务单位对接上岗。
五、支持政策和待遇
(一)服务期间相关待遇
1.“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间,主要从事乡镇、村的农技、卫生、乡村振兴、农村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推选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妇女儿童之家辅导员等。
2.“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岗期间按照基层服务单位所在地区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确定标准,并根据同岗位人员待遇调整情况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二)服务期满相关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全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录计划职位。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聘职位。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本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4.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各地提供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其中,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员,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享受相应的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5.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其中,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能及时就业的人员,享受其服务地区为其提供的岗位信息、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6.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享受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的免费代理服务。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基层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照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享受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
8.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9.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10.“三支一扶”人员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被推荐参加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优秀青年志愿者及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有关奖项的评选。
六、咨询电话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024-12333-0
市“三支一扶”办:024-22520766
沈北新区:024-22902500
辽中区:024-87821329
新民市:024-27602300
康平县:024-87338066
法库县:024-87125305
附件:2022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xlsx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