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招商署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珠海市招商署是珠海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产业研究、投资推广、招商引资和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在国(境)外就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具体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招商署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2年版)》(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由我单位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可以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2年7月11日-7月15日,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有意向的人员发送报名材料至电子邮箱:tczxzhb@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珠海市招商署公开招聘+姓名”,同时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于7月15日18:00前投递至如下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7楼东座1708室,联系电话:0756-260565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请按顺序将如下文件(报名材料)提交:
(1)《珠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附件3)(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复印件
(4)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5)报名者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珠海市招商署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4)
邮件报送材料要求:材料(1)-(5)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材料(6)只需发送EXCEL,无需扫描PDF。
纸质报送材料要求:邮寄材料(1)-(5);邮寄仅限EMS,其他快递不接收。
2.资格审查:珠海市招商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确认,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及发放考试通知书;如岗位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时,该岗位不开考。经审核原件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于2022年7月20日22:00前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gov.cn/)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6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其他事项:考生必须遵守广东省和珠海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及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聘结果经市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毕业生接收或人事调配、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诚信报考,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资格条件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三)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严格遵守珠海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按要求履行防疫措施,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拒不配合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05651。
珠海市招商署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