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通知》(聊政办字〔2022〕4号)和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昌政办字〔2022〕4号)要求,侯营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250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19名,乡村公益性岗位2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具有东昌府区行政辖区内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用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依据区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最新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信息库进行查询。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无不良嗜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文化程度详见附表公益性岗位条件和要求。
三、招聘程序
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在区政府统一指导下,侯营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9日—3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和报名方式:为避免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实行分流本人现场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请到侯营镇便民服务大厅报名,乡村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请到各新村(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最后由人社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汇总报名情况,将城镇公益岗和农村公益岗名单分别报区人社局对应股室审核,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侯营镇及时补招。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城镇零就业家庭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农村残疾人,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需持居民户口簿、离婚或丧偶证明及相关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证明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征地失业人员需持镇(街道)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征地证明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各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3、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侯营镇政府分别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股室和区直各用人单位,同时侯营镇将招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交区人社局存档。
(三)公示
招聘结束后,侯营镇政府对招聘的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分别在各自村(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待遇期限
1、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每月17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同一人员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累计计算时间,已满规定期限的不得报名。
2、乡村公益性岗位,每人月工资680元,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3、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务就业协议,城镇公益岗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签订劳务就业协议的期限不得低于1年。
四、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聊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信息发布渠道
东昌府区侯营镇政府微信公众号和东昌府区侯营镇政府政务公开平台
公益岗政策咨询电话:0635-6051956
附件:2022年侯营镇城乡公益性岗位职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