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21日一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四明山镇人民政府(四明山镇四明路105号)。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一式两份《四明山镇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附后,请自行下载),由本人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面试)
本次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下同)确定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六、其它相关规定
1.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
2.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性质为四明山镇编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按规定收入标准执行。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相关手续。
4.本次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考试成绩排名在招聘指标3倍以内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5.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完全符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防疫标准,凡不能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或绿码者有相关症状且无法在考试前排除疫情风险的,招聘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6.户籍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2年3月14日。
7.本公告由余姚市四明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62341090。
余姚市四明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