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潍坊奎文区学校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52人】
奎文区面向区内各学校临时代课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52名(招聘岗位数量见附件《奎文区2018年面向学校临时代课教师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奎文区各普通中小学现在岗临时代课教师(且在区内各中小学临时代课连续工作时间满1学年),经学校考核合格且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3.身心健康。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奎文区获得过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学历可放宽到大学专科)。
5.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奎文区2018年学校临时代课教师考选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采取集体报名的形式,由所在学校审核汇总后报区教育局政工科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时须提交应聘人员的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在奎文区各中小学任教的工作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未按时提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经初审合格的,发放《聘用制教师考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本人于8月2日下午凭身份证到奎文区教育局政工科领取《聘用制教师考试准考证》,凭《聘用制教师考试准考证》与身份证参加考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主要测试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师基本素养、教育理念、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等。
1.初试。初试采用答辩的形式。根据初试成绩,在基本分数线(60分)及以上,按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范围人员。聘用计划数在10人以下的,进入复试范围人员按1:3的比例确定,聘用计划数在10人及以上的,进入复试范围人员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初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范围人员名单在网站上公布。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作为复试成绩相同人员的参考)。
2.复试。语文、数学、英语、初中理化生史地政岗位复试采用试讲的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复试采用试讲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试讲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试讲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复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复试成绩择优聘用。根据复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人员复试成绩相同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技能测试成绩再相同的,取初试成绩高者;其他岗位人员复试成绩相同的,取初试成绩高者,初试成绩再相同的再进行加试)。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考察、体检
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复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通过“奎文区政府网站—教育局—公告通知”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奎文区政府网站—教育局—公告通知”栏目公示无异议后适时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待遇及管理
1.招聘的聘用制教师由奎文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区内各学校工作,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包括试用期)。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和聘用制教师考核情况,确定各相关学校续聘人员和数量,办理续聘手续,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调剂。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制教师聘期内可以参加我区在编教师招聘考试。
2.聘用制教师人事档案关系由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托管,工资参照同等条件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核发,并参照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聘用制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制;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薪级工资;聘用制教师试用期满后可按照有关政策参加职称评审。
3.聘用制教师出现以下行为的,单位可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2)出现有偿补习、乱收费乱摊派、体罚学生、酒后上课、违背教育规律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等“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中情形的。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终止。
七、其他事宜
1.咨询电话:0536-2226067,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2.监督电话:0536-2226012
3.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kuiwen.gov.cn
4.其他: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奎文区政府网站—教育局—公告通知”栏目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1.奎文区2018年面向学校临时代课教师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奎文区2018年学校临时代课教师考选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