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是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智库”之一。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副所长: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强,学习成绩优良,工作表现突出,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岗位条件
详见:《2017年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附件1)
四、招聘办法
1、公开报名
将填写完整的《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寄至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19楼。上述信息表亦可进入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网站(www.shadr.gov.cn)下载打印。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14日。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查筛选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通知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
3、笔试(考核)和面试
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相应的笔试(考核)。根据笔试(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环节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在面试当天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本市户籍及居住证人员提供)、参与课题及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地址: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华山路1358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3︰00-16︰30;咨询电话:62125035)
面试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考核)和面试成绩,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5、体格检查
对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6、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拟聘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7天,无异议者,经审批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7、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享受相应职务级别待遇,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54236056
邮编:200032
附件:
2、《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
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