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是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作为上海市110应急联动成员单位,中心代表市民防办参与全市灾害事故和反恐处突等技术方面的处置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核化救助员1名。
2、特种救助员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
1、核化救助员
负责平时化学事故的现场检测、监测,提出应急救援对策并参与处置;负责核事故的场外应急和放射性污染的现场检测,提出应急救援对策;负责核化恐怖事件应急处置时的现场检测;积极进行日常训练及业务知识学习;参与课题研究及论文撰写;承办领导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2、特种救助员
参与各类特种事故的抢险救援。参与对全市各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的技术指导任务,协助开展对重点经济目标防护对策的研究工作,落实完成对重点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的定期巡查等具体工作。完成中心及科室内的年度训练计划,并积极参与各项训(演)练任务。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1、核化救助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
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化工类专业毕业,30周岁以下,有从事仪器分析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有b1驾照及以上的优先。严格遵守中心准军事化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值班备勤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侦检,熟悉作业程序;熟练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参与课题研究;自觉进行训练。因核化救援工作的特殊性:要求男性,身高为170CM以上,体重正常;无高度近视眼,无色盲;无不适合应急工作的其他身体原因。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
2、特种救助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
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电子信息、通信技术或计算机类专业应届毕业,3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有公文写作基础,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有良好的应变能力,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有较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良好的保密意识,熟悉电子对抗、信息技术或雷达知识,有相关岗位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者优先,工程师优先。因民防应急救援24小时值班备勤任务的特殊性,要求男性,责任心、原则性强,具有奉献精神,能承受工作压力;无色盲;无不适合应急工作的其他身体原因。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统一收取电子版简历,应聘者投递的邮件请直接发送至hihgman@163.com,邮件主题请以“民防特救+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学历+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招聘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2、资格审查
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将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择优收到面试通知。
3、招聘形式
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根据职位要求进行面试,按有关程序与要求进行,全程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根据2017年上海市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及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进行面试考核。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试题方式进行,根据综合表现确定拟录用名单。
4、身体检查
按照考核成绩,获得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民防网”(www.mfb.sh.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民防办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24028908、24028909
邮箱:hihgman@163.com
监督电话:24028632
中心地址:黄浦区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
附:《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
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