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主要开展上海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与咨询等相关业务。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综合办公室专员职数:1名
(二)文物鉴定审核职数:1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综合办公室专员
岗位职责:
文保中心对外接待,图书资料管理工作;涉案文物、文物出入境工作接待、联络工作;涉案文物、文物出入境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等工作等;对外联络及其他临时工作。
任职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法务管理工作经历10年以上;熟悉文物行业情况;为人稳重、思维敏捷、善于沟通,亲和力强,具有广泛的社交能力,形象气质佳;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理解力好和干练的办事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
(二)文物鉴定审核
岗位职责:
从事文物进出境审核、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撰写涉案文物鉴定报告,出庭质证,从事文物研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一定文物鉴定工作经验和文物研究能力,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优先。具备良好的文物法律基础,沟通表达和协调能力。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请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应具备本人近期的一寸免冠彩色报名照,报名表电子版请发送至wenbaohr@163.com。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17年8月15日。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考核等级证书及其它相关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
(2)毕业生推荐表(应届生)、应聘意向书、个人详细履历、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毕业论文)、课程作品等相关资料。
3、招聘方式:根据申报材料,组织简历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报名结束后一周内等待电话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及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从业理念、分析判断能力及综合处理事务能力等。
4、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考察: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6、公示、报批:考察合格后在二十一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在公示结束后,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聘用待遇
新聘人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见习期),列入本市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按本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64663528
电子邮箱:wenbaohr@163.com
附:上海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