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努力营造葫芦岛市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为葫芦岛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招聘方案如下:
招聘人数、任务及岗位要求
1.本次招聘人数20人,主要协助公安机关执行网上维稳处突及其他需要协助的工作。
2.岗位要求:24小时待命,随警作战;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机制;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随叫随到。
二、招聘范围
葫芦岛地区户籍(不含绥中)2014年至2015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8时30分——2月5日17时止。报名地点:葫芦岛市公安局前楼102室(龙湾大街4号)。
2.报名时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2张2寸相片及报名费100元。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1.笔试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布笔试成绩:网上发布,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2确定进入面试初审人选(如果成绩并列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因为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100分。面试前资格初审:以笔试成绩确定的初审人选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出现空缺按成绩递补。初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办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果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
七、相关要求
1.笔试、面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电脑、计算器、电子手表等电子产品,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2.考生必须承诺提供证件、材料真实有效,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后进行体检过程中,查出患有疾病不适合工作的取消录取资格。
4.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向下依次补录。
5.咨询电话:公安局电话:0429-3170390、3170238
人社局电话:0429-320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