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招聘协管员公告
因度假区城市管理工作发展需要,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协管员21名,到一线中队协助城市管理等工作:
岗位 |
性别 |
学历 |
计划人数 |
备注 |
协管员 |
男性 |
大专及以上 |
21 |
需上早晚班,主要从事市容管理 |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对象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和违法记录;
2.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肯吃苦耐劳,原则性强,具有一定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年龄上限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法律专业;
(3)具有2年及以上城市管理工作经验者(以劳动合同为准)。
5.湖州市常住户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6月7日-6月14日(工作日的08:30-11:00,14:30-16:30)。
2.报名地点: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2-2310573)
3.报名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报名需提供相关证明。
4.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报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城市管理、市容条例、综合执法等内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进行仪表气质、语言表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结束后,未进入考察阶段的,作为后备人才库(一年内),如果度假区还有需求招聘协管员,按照名次替补录用。
(五)考察。根据笔试40%、面试60%的分值确定总分,依据总分,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如面试成绩相同,一并录用)。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有无违法乱纪现象等。
(六)体检和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参照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在体检、公示中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聘用和待遇
新招考人员为劳务派遣的合同制聘用人员,由度假区执法分局统一分配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参照综合执法协管员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