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浔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综合科(金融发展科),招聘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7日后出生),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包括南浔区、吴兴区、湖州经济开发区、太湖度假区),性别不限;
4.专业及工作经验等要求: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学、经济学、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等经济相关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进行招考,择优聘用。
1.信息发布:由南浔区金融办通过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2.公开报名: 时间:7天,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地点:南浔区金融办408办公室(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林中路999号农水大楼四楼)。
报名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或职称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南浔区金融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将由南浔区金融办电话告知。
4.笔试
笔试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包括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法律)。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以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如有自愿放弃面试者,则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如在50分以下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5.面试
面试内容:岗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分,依据总分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分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为先)。
6.体检:由区金融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按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7.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全面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按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8.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招聘管理及薪酬
拟招聘人员经选拔录用后,试用期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后,由区金融办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待遇按我办聘用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五、其它事项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南浔区金融办组织实施。
2.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情况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3. 招聘过程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572-3919125(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南浔区金融办 0572-3017026。
七、附件:
2017年南浔区金融办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南浔区金融办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