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医院发展,根据正安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十九次常务会暨第二十四次县长办公会议精神,经正安县人民医院研究决定,报经县领导同意,拟公开引进聘任制高层次人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立县引进聘用制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招聘成立“正安县人民医院公开引进聘用制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本次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
二、招聘的职位和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职位共2个,具体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凡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应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设置条件;
5.年龄要求: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55周岁及以下。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5年及以上相应岗位临床工作经历;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其他条件见职位需求表。
(三)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
2.所牵涉的医疗不良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同时在省内外主流媒体或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应聘人员应下载并填写《正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表时需同时提交相应证件或证书的扫描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相关资历证明。
电子邮箱:1103295290@qq.com
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15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现场审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谈及实践考核
面谈主要为理论知识、应变能力等,实践考核主要通过医院现场坐诊或临床手术等方式考核。面谈环节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实践考核环节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五)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在实践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考人员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其他体检证明一律无效。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及后续招聘环节产生的空缺招聘名额是否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考察
由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作出是否可以引进或聘用的建议。
(八)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应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1-26421882(正安县人民医院)
0851-26019196(正安县人才办)
监督电话:0851-26400352(正安县纪委)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由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正安县人民医院公开引进聘任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6.2).xls
附件2:正安县人民医院公开引进聘任制高层次人才职位表(6.2) .xls
正安县人民医院公开引进聘任制
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