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实际,遵义浙江商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3名,择优选派到遵义市总商会帮助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文案工作人员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热爱工商联(商会)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身体健康。
2.年龄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 (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管理类、经济类、法律类专业优先;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
4.具有遵义市户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
2.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 正式签定聘用合同时,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
9.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遵义市汇川区遵银大厦六楼办公室(市总商会会议室)。
联系电话:0851-28234353
(四)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人员需提供学历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或已被用工单位聘用的人员原则上应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填写《遵义浙江商会2017年公开招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
(五)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当场对报考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审查,资料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如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成绩男性排名前10名、女性排名前5名进入面试环节。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遵义市总商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家庭主要成员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综合考察是否适合总商会工作并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结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
(一)体检必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2017年内进行并体检合格的。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三)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由遵义浙江商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发现或被举报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浙江商会选派到遵义市总商会试用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每月3000元。
(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遵义浙江商会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遵义市总商会和遵义浙江商会确定聘用人员待遇(包含“四险一金”)并进行管理。
(三)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遵义市总商会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各个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未及时阅读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次日内向遵义浙江商会书面申请查分,查分只查卷面合分是否正确,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广泛监督。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市总商会及所属商会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总商会和遵义浙江商会共同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8234353
0851-28618127(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遵义浙江商会,遵义浙商投资集团人力资源部)
遵义浙江商会聘用人员表.doc
遵义浙江商会
2017年5月27日